来源: 中国商报
从8月1日起,“营改增”开始了自上海率先启动以来第一次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推进。9月1日是营改增全国试点进入推进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据记者了解,截止到9月2日,扩大试点地区试点纳税人共申报17354户,涉及税款29862万元,目前各地申报运行平稳,这也标志着新旧税制转换基本完成。
推广情况与试点类似
实行“营改增”一向被视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2月1日,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据官方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在不少专家看来,长期在局部行业和局部城市的试点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试点地区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这也是营改增向全国推广的重要原因。他们表示,局部试点政策使部分行业向试点地区集聚,阻碍了非试点地区服务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于改革后税负减少的行业如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等行业来说,为享受到税改的好处,企业争相向试点地区迁移,使试点地区形成政策“洼地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试点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其次,全国交运行业实行统一的税制政策,有利于形成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促进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值得探讨的是,上述城市的企业在试点开始无一例外均出现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之后企业之前的困境会否再次上演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话题。
对此,中南财大国内财税教研室研究员的单文清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前期完全有可能出现跟上海等最先试点城市相类似的情况,可能存在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反映的税负增加。但他表示,从后期开始,税负增加的情况应该会得到缓解。
“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受进项税额抵扣规模的影响较大,有企业在试点初期由于购置或更新固定资产较少,会导致短期内税负有所增加。但是,当其购置或更新固定资产时,税负会出现下降。因此,不能从短期内看待企业税负水平的变化,要结合企业成本构成、发展阶段、固定资产更新周期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应该客观科学地看待这个问题。”他表示。
上述论断也得到了来自地方的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证实。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地税局企业组徐姓负责人就对记者明确表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后,从营业税税率3%到增值税税率11%,表面上纳税人的税率提高了,税负也会大幅增加,但实际通过这样简单的税率对比来说明税负高低并不科学,也不符合事实。
“以一单200万元的业务来计算,以前必须按照全额3%来征税,6万元,而实施‘营改增’后部分成本可以抵扣,假设成本需要160万元,而税率也是11%,那么航运企业只要按照剩余的40万元的11%来征税,也就是4.4万元,税负比‘营改增’前要降低。”他表示。
事实上,针对试点阶段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财税部门此前一直表现得较为重视,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分析工作,并陆续出台了政策措施。比如,上海率先对月均税负增加5000元以上的试点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其他纳入试点的地区也陆续出台了类似财政补贴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年共拨付扶持资金约15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补贴给了交通运输增税企业。此外,财税部门还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政策,以解决增税企业的实际困难。
从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总体情况比较平稳,部分地区实现了行业总体减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总体下降,一般纳税人税负有增有减。以上海为例,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企业共减少税负8400万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减少税负400万元,一般纳税人减少税负8000万元。从去年7月开始,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连续6个月出现单月税负总额净减少,表明减税企业减少的税负额大于增税企业增加的税负额。
或引发产品价格上涨
除了业界对企业可能增加的税负持有普遍担忧之外,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清彬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可能引发部分产品或服务价格的上涨。“由于增值税是价格组成部分,其税负变化会对产品或服务价格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于因‘营改增’而使其税负增加的企业来说,企业有可能利用此次机会调高价格,尤其是那些规模大、占据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如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会利用税改之机,将税负上升的部分通过上调价格转嫁出去,从而引发相关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他表示。
一个典型案例便是,几乎就在营改增从局部向全国扩围的同一时间,马士基、中远集运、地中海航运等多家集装箱运输企业相继宣布提高国际海运价格。这项旨在给交通运输企业减负的税改,成为了不少航运公司提高收费的借口。
“这没有道理,是借机转嫁成本。税改并未作加税要求,之所以出现新增收费,显然是航运企业在借机转嫁成本,实际上就是变相涨价。”他表示。
不仅如此,李清彬还认为,“营改增”行业范围扩大使相关企业税负得以减轻,相应地必然导致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据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新增试点行业一次性在全国推开,将使财政减收7300亿元左右,相当于2012年全国财政收入的6%.
他告诉记者,如果按照试点方案的规定,维持中央地方对增值税的分配关系不变,即中央地方以75∶25的比例承担原增值税行业减税规模,地方承担对“营改增”行业的减税额度的原则,则中央财政承担1500亿元的减税规模,其余5800亿元的减税规模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相当于2012年地方财政收入的9.5%.分地区来看,减税规模前10位的省份分别是:广东、江苏、山东、北京、上海、河北、河南、辽宁、四川、福建。减税幅度最大的省份分别是:四川、山东、浙江、黑龙江、甘肃、吉林、广东,减收幅度均在10%以上。
“对于增长日趋乏力的地方财政而言,这是个不小的冲击。上面的政策规定‘十二五’期间‘营改增’ 必须全部完成,则今后两年地方财政每年要因此承担2900亿元的减收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大地方财政收支缺口。”他表示。
以北京为例,据估算,从去年9月1日起试点营改增之后,北京每年总减收约165亿元,其中北京地方财政减收72亿元。
针对此问题,也有专家持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现在没有确切的数据,这里既掺杂着“洼地政策”的影响,也有“营改增”促进产业分工带来的效应,难以分清。
上述中南财大国内财税教研室研究员的单文清也表示,随着营改增推进,越来越多行业纳入试点,会有更多企业分离、兼并重组等现象,原增值税纳税人与营改增试点企业间的区隔会越发模糊,哪部分收入归地方,哪部分收入为央地共享,实际难以区分。
此外,李清彬还表示,“营改增”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将使税务管理的难度加大。由于随着增值税征收行业的扩大,企业户数也相应增加,但由于新增行业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行业间的差别又很大,特殊情况多,使征税范围的确定、纳税人的区分、减免税办法、发票的管理都变得很复杂,税务管理因此难度增大。
除了地区的扩围外,此次同时还将正式启动行业的营改增扩围。业界表示,新纳入试点范围的广播影视业将受到巨大影响,未来行业中产业链的结构和利益特征或将发生颠覆性变化,广播影视类公司为了最大化享受到税收优惠进行结构调整将是必然之势。
扩大试点地区新旧税制转换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