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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最低工资”的同时要减税

来源:长江商报 
  从4月1日开始,上海、山西等地先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统计,已有13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市以1620元/月领跑全国,江西省上调幅度最高,达到41.4%。 

  众多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无疑凸显政府关注民生幸福和提高劳动者收入的信心和决心。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发一个政府通告那样简单,其中,所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必须进行调整,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的利益不容忽视。 

  对于那些中小企业而言,在金融危机阴云尚未散尽之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势必会带动企业整体工资水平的上升,中小企业能够把生产经营成本,特别是劳动力成本降下来的唯一出路或许就是减少职工数或增加加班,以减缓劳动力成本上升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成本压力。 

  而就业问题涉及到民生幸福,如果想通过提高工资最低标准来提高居民收入,那么,随着企业减员的发生,势必直接影响到居民生活和社会稳定。所以,政府能够做的事情,就是要在用政策性杠杆来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不妨考虑从税收费用的层面减免中小企业税赋,以税收让利的形式,帮助企业能够有能力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实现政府提高居民收入的目的。 

  在给劳动者提高工资标准的过程中,政府的责任不光是动动嘴,而是要拿出从中小企业那里收上来的“真金白银”还利于中小企业,让中小企业不要因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陷入劳动力成本上涨过快的困境,从而切实保护职工的权益和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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