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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还需财税政策给力.


来源: 转自互联网
  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再次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记者采访有关西部大开发财税政策问题时,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希望国家能充分考虑西部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引导资源合理使用,同时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序有力地实施。 

  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西部地区要有更大的发展,在强调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的同时,“输血”必不可少。“输血”主要包括加大资金投入、政策倾斜、项目产业扶持和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董事长王计认为,在拥有便利的交通设施这个基础条件之后,西部大开发应该把重点放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开发上。 

  王计说,国家应利用好财税政策,尤其是环境税和资源税的宏观调控作用,在进行能源结构调整时,支持新能源使用。“把部分税收用在支持新能源投资上,哪家企业对新能源投资,就支持哪家企业,在税收上做一些让利,以吸引更多的人积极投入资金支持新能源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长白尚成表示,我国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11个矛盾和问题,第一个就是“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既然存在这么多不平衡、不协调,相关政策就应该实行“差异化”。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李毅中也认为,在进行西部大开发时,要根据西部实际情况,坚持“差别化发展,差别化政策”的理念,不搞“一刀切”政策。李毅中表示,对于西部开发,国家在财、税、价格,还有产业政策各方面都有一些优惠政策,但因为中、东、西部情况不同,适用于东部的政策并不一定适用于西部。相应的在财政和税收扶持方面,针对西部应该有不同的政策。 

  此外,多位代表委员从转移支付角度,提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建议。比如,在再分配的转移支付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转移支付方式的运用,需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多地筹集资金来支持,也需要在机制创新、加强管理中压低行政成本,提高支出资金的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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